3-8级

MOR-EV 提供以下激励措施:

3-8级

电池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电动汽车。

3-8级

销售价格低于 2,000,000 美元的车辆。

3-8级

车辆总重额定值超过 10,000 磅的车辆(3-8 类)。

回扣水平

激励值按车辆类别指定(由 GVWR 确定),并随着回扣块耗尽而下降。符合条件的车辆的回扣由申请人在购买或租赁之前通过优惠券系统预订。

价值块 1

车辆类别GVWR(磅)奖励金额每块优惠券
310,001 – 14,00015,000 美元优惠券总数:200 
剩余优惠券:200
414,001 – 16,00030,000 美元
516,001 – 19,50045,000 美元
619,501 – 26,00060,000 美元
726,001 – 33,00075,000 美元
833,001+90,000 美元

价值块 2

车辆类别GVWR(磅)奖励金额每块优惠券
310,001 – 14,000$12,750优惠券总数:200 
剩余优惠券:200
414,001 – 16,00025,500 美元
516,001 – 19,500$38,250
619,501 – 26,00051,000 美元
726,001 – 33,000$63,750
833,001+90,000 美元

价值块 3

车辆类别GVWR(磅)奖励金额每块优惠券
310,001 – 14,000$10,838优惠券总数:200 
剩余优惠券:200
414,001 – 16,000$21,675
516,001 – 19,500$32,513
619,501 – 26,000$43,350
726,001 – 33,000$54,188
833,001+$65,028

重要笔记

  • 车辆最终用户最多只能保留可用激励块的 10%;无论前一个区块是否耗尽,对该车辆最终用户的后续回扣将在下一个区块下降。
  • 每个完整区块后,激励价值都会下降 15%。在能源部完成计划审查之前,回扣将保持在第 3 组的静态值。
  • 申请需要签署 MOR-EV 卡车 – 3-8 类车辆计划申请人条款和条件的副本。

申请人资格

以下个人和实体有资格获得 MOR-EV 卡车 – 3-8 级折扣:

  •  马萨诸塞州居民
  •  获准在马萨诸塞州开展业务的私营企业
  •  获准在马萨诸塞州运营的非营利组织
  •  教育机构,例如学校、学院和大学
  •  地方、市和州政府和部门

车辆资格

符合以下要求的车辆有资格获得折扣:

  •   GVWR 超过 10,000 磅的新型公路电池电动或燃料电池电动汽车
  •  建议零售价总额不得超过 2,000,000 美元

请 在此处查看符合条件的车辆 列表

优惠券申请和回扣申请流程

请注意,折扣预订优惠券的申请必须在交付符合条件的车辆之前提交并获得批准。优惠券预订请求获得批准后,将向申请人发放回扣优惠券,以便在提车时兑换。申请人必须在优惠券文件中列出的生效日期起的 12 个月内兑换优惠券,或以其他方式请求有正当理由延期最多 12 个月。任何额外的延期请求将由 DOER 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核。

要开始申请流程,请将以下文件的副本发送至 MOR-EV Trucks 电子邮件: 
mor-evtrucks@energycenter.org

  •  签署的计划申请人条款和条件
  •  购买意向证明,包括销售价格和 GVWR,例如:
    • 采购订单
    • 预订协议,押金至少为车辆报价的 10%
    • 签署批量采购参与者协议
    • 签署的意向书,其中包含将购买/租赁的车辆的描述
  •  居住证明
    • 如果以个人身份申请,则需提供马萨诸塞州驾驶执照的副本或经管理局批准的其他有效马萨诸塞州居住形式。如果作为企业、非营利组织等组织申请:当地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组织章程、信息声明或向马萨诸塞州国务卿提交的其他组建文件的副本。 DOER 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接受其他形式的文件,例如书面证明。请联系程序管理员以获取更多信息。
  •  如果申请环境正义加法器*,请提交运营路线图、送货地点或司机分配文件的副本

*如果车辆在至少满足一项州环境正义人口标准(请参阅此处的 EEA 环境正义地图)的人口普查区块组内运行超过 50% 的时间,则可能会额外增加 10% 的回扣。申请优惠券时必须提交合格文件。

回扣申请流程:

如需在收到符合条件的车辆时兑换经批准的优惠券以申请回扣,请在优惠券有效期的 12 个月内向 MOR-EV Trucks 电子邮件提交以下文件:

  •  原始签发的凭证副本,带有唯一的凭证识别号
  •  马萨诸塞州车辆登记副本
  •  签署的计划申请人条款和条件的副本
  •  付款或租赁证明(需要以下其中一项)
    • 最终付款的购买发票/收据
    • 最终批量采购参与者协议
    • 最终租赁合同包括期限
优惠券延期

申请人可以在初次优惠券批准后的 12 个月有效期内随时申请优惠券延期。优惠券最多可延长 12 个月。如果有充分理由,可以额外延期。 12 个月内未延期或兑换的优惠券将被视为过期并取消。延期的授予完全由 DOER 自行决定,并且不保证一定会获得批准。

计划要求

  •   MOR-EV MOR-EV 卡车 – 3-8 级回扣接受者必须在购买车辆后至少连续 48 个月内保留激励车辆的所有权以及在马萨诸塞州机动车辆登记处的有效登记。租赁日期
  •  如果车辆是租赁的,则需要至少 48 个月的租赁期限才能符合计划资格
  •  禁止在 48 个月内转售 MOR-EV 卡车 – 3-8 类车辆以获取经济利益
  •   MOR-EV 卡车 – 对于从其他马萨诸塞州计划(由联邦资助或管理)获得激励资金的车辆购买或租赁,将不提供 3-8 级回扣。申请人在任何时候都不能获得超过合格车辆总成本 100% 的资金。
  •  如果制定了针对公共车队电气化的替代计划,未来可能会取消购买公共车队的 MOR-EV 卡车 – 3-8 级的资格
  •   MOR-EV 卡车 – 3-8 级回扣接受者将受到数据提供要求的约束,这应要求向 DOER 报告车辆在第一年运营期间至少行驶的里程,以便为未来的计划和政策提供信息

所有申请人在申请回扣券时必须签署并提交 MOR-EV 卡车 – 3-8 类申请人条款和条件